沙庫巴曲纈沙坦是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(ARNI),是心血管領域首個雙活性物質的單一共晶體,由沙庫巴曲和纈沙坦按摩爾比 1 : 1 組成,此藥物屬于沙庫巴曲和纈沙坦的復方制劑,但并非傳統(tǒng)意義上的復方制劑。
沙庫巴曲是一種前體藥物,進入體內后代謝成活性腦啡肽酶抑制劑,發(fā)揮增強利鈉肽系統(tǒng)的作用,包括利鈉利尿、血管舒張、抑制 RAAS 和交感神經的多途徑降壓作用以及抑制心肌肥大、心肌纖維化、腎臟纖維化等靶器官保護作用。
纈沙坦屬于血管緊張素 Ⅱ 受體拮抗劑(ARB)類藥物,可以抵消腦啡肽酶抑制劑引起的 Ang Ⅱ 升高,以便充分發(fā)揮利鈉肽效應。
沙庫巴曲纈沙坦正是由沙庫巴曲與纈沙坦這兩種藥物活性成分,通過化學反應合成的一種新型鹽復合物共晶體,具有穩(wěn)定性好不易降解的特點。沙庫巴曲纈沙坦可在抑制腦啡肽酶的同時阻斷 ATR,使兩種活性成分發(fā)揮雙重機制協(xié)同作用。
特殊人群用藥時需注意哪些問題?
1、腎功能損害患者
輕度腎功能損害(eGFR 60~90 mL/min/1.73 m2):無需調整劑量。
中度腎功能損害(eGFR 30~60 mL/min/1.73 m2):原發(fā)性高血壓患者無需調整劑量;HFrEF 患者起始劑量為 50 mg/次,2 次/日。
重度腎功能損害患者(eGFR < 30 mL/min/1.73 m2):慎用。在終末期腎病合并射血分數(shù)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或合并原發(fā)性高血壓患者中沒有使用經驗,因此不建議此類患者使用本品。
2、肝功能損害患者
輕度肝功能損害(Child-Pugh A 級):無需調整劑量。
中度肝功能損害(Child-Pugh B 級):原發(fā)性高血壓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次 100 mg/次,1 次/日;HFrEF 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 50 mg/次,2 次/日,如能耐受可每 2~4 周倍增一次劑量,直至達到目標維持劑量 200 mg/次,2 次/日。
重度肝功能損害(Child-Pugh C 級):不推薦應用本品。
3、老年患者
65 歲以上患者無需進行劑量調整。
和哪些藥物不能同時使用?
1、ACEI:沙庫巴曲纈沙坦禁忌合用 ACEI,可能會增加發(fā)生血管性水腫的風險。需要注意的是,必須在最后一劑 ACEI 應用 36 小時之后才能開始應用沙庫巴曲纈沙坦。
2、ARB:由于沙庫巴曲纈沙坦中即含有血管緊張素 II 受體拮抗劑纈沙坦,應避免合用 ARB。
3、阿利吉侖: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,沙庫巴曲纈沙坦禁忌合用阿利吉侖;此外,腎功能損害(eGFR < 60 mL/min/1.73 m2)患者應用時亦應避免合用阿利吉侖。
4、其他:沙庫巴曲纈沙坦合用他汀類藥物(合用辛伐他汀時未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)或開始應用西地那非或其他 5 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(PDE-5)抑制劑時應謹慎;此外,與保鉀利尿藥(如螺內酯、氨苯蝶啶、阿米洛利)、補鉀藥、鉀鹽合用時可能升高血鉀,服藥期間注意定期監(jiān)測腎功能和血鉀。
哪些情況下不能使用?
1、禁用于對本品活性成份(沙庫巴曲、纈沙坦)或任何輔料過敏者。
2、禁止與 ACEI 合用、禁止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與阿利吉侖合用。
3、禁用于遺傳性或特發(fā)性血管性水腫患者,以及存在 ACEI 或 ARB 治療相關的血管性水腫既往病史的患者。
4、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損害、膽汁性肝硬化和膽汁淤積。
5、禁用于中期和晚期妊娠患者。